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關于選聘破產案件代理服務機構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省國經公司”或“公司”)擬采用公開比選方式選聘選聘律師事務所為“某有限公司”破產案提供案件代理服務。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名稱: 省國經公司關于公開比選破產案件代理服務機構的選聘項目
(二)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三)選聘方式:公開比選
(四)服務期限:至代理服務內容完結
(五)服務內容:
二、參選人資質要求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在成都市設有常駐服務機構,按規(guī)定通過了有關部門的年檢;
(二)律師事務所成立時間在3年以上(含本數);
(三)近三年未受過紀律處分、行政處罰或行業(yè)處分等不適宜提供律師代理服務的情形;未受到過省/市國資委以及司法行政部門等公開通報等處罰;
(四)律所近5年來為不少于2家省屬或市屬國有企業(yè)(全資或控股)提供常法顧問服務或專項法律服務、案件代理經驗等;
(五)不存在弄虛作假、惡意串通、營私舞弊等嚴重不誠信行為;不存在分別接受利益相對方委托,就同一事項提供有利益沖突的服務;不存在出具虛假或重大失實的法律盡調報告;不存在違反服務合同約定給委托方造成重大損失行為;
(六)符合采購選聘的回避原則
1.服務機構不得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或關聯(lián)單位。
2.服務機構原則上與參選事項涉及的當事人之間不存在過往或當下的利益或經濟糾紛等情況。
3.服務機構原則上與公司的市場化競爭對手、法律訴訟對手等對立立場的他方不存在與本次采購相關的可能導致公司產生損失的過往或當下的合作關系。
(七)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三、商務要求
本次公開比選項目采取非固定總價(基礎代理+風險代理,但含最高限價)計費付費方式。
四、參選文件要求
(一)參選文件內容
參選人應按照比選文件要求編制參選文件,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并密封提交。比選文件要求的證明文件,參選人必須提供;比選文件沒有要求的證明文件,參選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可以提供。參選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內容:
1.參選承諾函;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服務機構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3.參選人基本情況介紹、資格審查資料,附服務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律所執(zhí)業(yè)證書等;
4.參選人業(yè)績情況介紹,附相應合同封面、合同標的金額及服務主要內容、合同各方蓋章頁等復印件或其他佐證材料;
5.參選人服務團隊介紹,附團隊成員職稱、執(zhí)業(yè)證、榮譽證書等復印件;
6.參選報價書,需區(qū)分基礎代理費和風險代理報價,且明確最高限價;
7.服務方案、質量管理程序及實施情況。服務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務思路、破產案件程序與實體簡析、團隊工作流程與內容、團隊分工、質量控制體系和措施、成果交付保障等內容;
8.加分材料及參選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二)參選文件裝印
1. 參選人將參選材料自行密封在文件袋內。文件袋正面注明參選人名稱、項目名稱、申請時間,加蓋參選人公章,文件袋封口處加蓋參選人公章。
2. 參選材料應分別裝訂成冊,正本須逐頁加蓋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打印,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套、副本4套,電子文檔(U盤)1份(內含正本電子版掃描件)。
3. 參選人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五、比選工作程序
(一)比選人發(fā)布比選公告,擬參選人自行瀏覽并下載比選文件。
(二)參選人按照比選文件要求制作參選文件并在截止時間前提交。
(三)比選人成立評審委員會,根據比選規(guī)則對參選文件進行評審,確定比選對象。
(四)評審委員會成員集中與比選對象進行談判,要求比選對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
(五)評審委員會根據比選規(guī)則和比選對象最后報價進行最終評審,確定中選人。
(六)比選人公布比選結果,發(fā)出中選通知書(中選通知書對比選人和中標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選通知書發(fā)出后,比選人無正當理由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主動放棄中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七)比選人與中選人簽訂合同,中選人履行合同。
1. 由于中選人的原因超過20日未與比選人簽訂合同的,將視為放棄中選資格,取消其中選資格并按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理。
2. 中選人不得向比選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所簽訂的合同不得對比選文件和中標人參選文件確定的事項進行實質性修改。
3. 中選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簽訂、履行合同或主動放棄中選資格的,比選人有權直接與排在中選人之后第一順位的中選候選人簽訂合同,以此類推。
(八)注:以上任一環(huán)節(jié)比選人均有權根據參選人的表現(xiàn)否決其參選、談判或簽約資格。
六、參選紀律要求
參選人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惡意串通,不得妨礙其他參選人的競爭行為,不得損害比選人或者其他參選人的合法權益。參選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
2.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投標人;
3.與其他投標人惡意串通;
4.向比選工作小組、評審委員會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
5.在比選過程中與比選人進行協(xié)商談判;
6.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
7.拒絕按照比選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合同;
8.將合同轉包或者違規(guī)分包;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參選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具備1-8條情形之一的,同時將取消中選資格或者認定中選無效。
七、參選文件獲取、送達及比選時間地點
(一)發(fā)布比選公告的媒體
請有意參加本項目比選的申請人,前往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網站(http://www.lvyouhn.com/)及四川國經天府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s://scgzjy.tfygcgfw.com)自行瀏覽比選公告,下載比選文件(詳見附件:《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公開比選破產案件代理服務機構的選聘項目比選文件》)。
(二)提交參選文件起止時間
比選報名時間: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29日(2月9日至2月18日除外,其他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比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2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時間)。
參選人應在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提交截止時間前,將參選文件送達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工業(yè)園區(qū)三色路199號五冶大廈A區(qū)12層)。超過時限送達的參選申請將被拒絕。
(三)比選時間:2024年3月1日10時00分
(四)比選地點:省國經公司13樓會議室
(五)其他
1. 本次比選不接受郵寄的參選文件。
2. 無論參選人是否中選,參選文件恕不退回。
3. 聯(lián)系人:甯女士,028-62088759
附件:《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公開比選破產案件代理服務機構的選聘項目比選文件》
四川省國有資產經營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4年2月5日
省國經公司關于破產案件代理機構的公開比選文件.pdf(附件下載)